產品描述
體外診斷試劑是指:可單獨使用或與儀器、器具、設備或系統組合使用, 在疾病的預防、診斷、緩解監測、預后觀察、健康狀態評價以及遺傳性疾病的預測過程中, 用于對人體樣本( 各種體液、細胞、組織樣本等) 進行體外檢測的試劑、試劑盒、校準品( 物) 、質控品( 物)等。
體外診斷試劑和器械在國外統一稱為體外診斷醫療器械。 屬于醫療器械的一部分。
根據產品風險程度的高低,體外診斷試劑依次分為三類、二類、一類產品。
(一)三類產品:
1.與致病性病原體抗原、抗體以及核酸等檢測相關的試劑;
2.與血型、組織配型相關的試劑;
3.與人類基因檢測相關的試劑;
4.與遺傳性疾病相關的試劑;
5.與品、、醫療用毒性藥品檢測相關的試劑;
6.與藥物作用靶點檢測相關的試劑;
7.與腫瘤標志物檢測相關的試劑;
8.與變態反應(過敏原)相關的試劑。
(二)二類產品:除已明確為三類、一類的產品,其他為二類產品,主要包括:
1.用于蛋白質檢測的試劑;
2.用于糖類檢測的試劑;
3.用于激素檢測的試劑;
4..用于酶類檢測的試劑;
5.用于酯類檢測的試劑;
6.用于維生素檢測的試劑;
7.用于無機離子檢測的試劑;
8.用于藥物及藥物代謝物檢測的試劑;
9.用于自身抗體檢測的試劑;
10.用于微生物鑒別或藥敏試驗的試劑;
11.用于其他生理、生化或功能指標檢測的試劑。
(三)一類產品:
1.微生物培養基(不用于微生物鑒別和藥敏試驗);
2.樣本處理用產品,如溶血劑、稀釋液、染色液等。
體外診斷試劑-經營的基本要求:
1.相關證照
營業執照(經營范圍包含III類體外診斷試劑銷售范圍)
房租合同、產權證復印件
人員體檢(醫藥行業從業人員健康,市一醫院、市三醫院或其它市級及以上醫院均可。)
2.人員要求:
至少配備4人(身份證正反面照片、*證書):企業負責人1人,質量負責人1人,銷售人員1人,倉管1人。
質量負責人要求*或中級以上,相關三年以上相關質量管理經驗;其他人員沒有明確*要求。
(相關:生物工程、材料、機械、儀器儀表、電氣信息、化工與制藥、工程力 學等,按分則細,如生物醫學工程、醫療器械、光學儀器、電子信息技術、自動 化控制、高分子材料與工程學等。 醫學相關如:臨床醫學、口腔醫學、中醫學、護理學、藥學等)。
3. 場地要求:
冷庫不少于20立方米;其它場地面積要求與經營活動相適宜,無強制數據要求。
房產證復印件。
辦公區域與倉庫分隔。
配備辦公桌椅、電話、電腦等辦公設施;配備空調、溫濕度表、貨架、滅火器、滅蚊燈、老鼠籠等倉庫五防設施設備。
倉庫要做色標管理。
4.軟件要求:
必須安裝和使用醫療器械GSP軟件;
經營許可證準備資料中要包含GSP軟件的說明書。
5. 制度要求:
整套服務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的制度體系。
**關注冷庫要求和主管檢驗師的要求。